会员退会和除名 (一)本会实行会员退会自由的原则,会员退会应书面申请,交回会员证,终止会员资格。
实行会员年审制度,会员一年内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活动,视为自动退会。 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: 1、违反国家法律,受刑事处罚的; 2、以本会名义从事非法活动被查实的; 3、违反本会制度,对本会名誉有重大损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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